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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4期電子報【團隊紀律】

第354期 電子報【團隊紀律】36元開除人?

王吉達老師

【團隊紀律】36元開除人?


王吉達吉言吉語:

日前據解放日報的報導,上海一位女白領搭出租車,下車時說要用手機付車資RMB36元,誰知道師傅等了又等,直到第2天也沒有收到車費。其間,師傅打了好幾次女白領的手機,但無人接聽。師傅原本以為錢收不回來,碰巧隔天有人叫車,目的地就是女白領的公司。於是把心一橫,跑進公司,拿著手機號碼找女白領討車費。一開始,前台拒絕師傅找人,但其堅決態度引來公司負責人的注意,交給人力資源部門接待,在了解事情原委後,透過手機號女白領真的被找了出來,把錢還了師傅,但沒想到事後女白領被開除了。

這件事在網路上引起很大的討論,贊成反對都各有立場。反對的人認為,30多元車錢不算大數目,沒道理會故意不付;也有網友認為,或許女白領另有隱情;或許未必是故意不付車費,因為使用搭車軟體搭車後忘記付款常有,等到下次登錄搭車軟體才知道有未付款記錄;推銷、詐騙電話太多,不接聽陌生電話也不奇怪。支持開除的網友認為,品行以小見大,連小便宜也要貪的員工,在大利益面前可能會做出損害公司的行為,沒有誠信比沒有能力更糟糕;持「誠信無小事」觀念的網友認為,誠實守信是做人基本原則;員工在外面的行為也一定程度上代表著這個公司的素養和文化,體現著這個公司的形象和榮譽。而律師也表示,在法律無相關規定、員工又未違反勞動合同相關約定的情況下,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是不當的。

這件事,媒體報導沒有詳細的說明,這位女白領被開除,和36元車資未付這件事有沒有直接關聯,是經常性的行為或是單一事件,以及公司對於道德價值判斷都不得而知,所以很難給予評論。撇開道德的議題不談,當員工的工作績效、行為態度不如你的預期或是公司的規範時,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看:

一、員工績效問題
員工的績效問題,一般來說可以區分為能力或意願(態度)的問題,而能力的問題又可以分為知識或技能的問題,。而意願的問題有可區分為動機或性格的問題。
對於知識或技能不足的問題,可以利用培訓、輔導、研修的方式來解決,試著透過這些方式彌補部屬知識或技能上的不足,且通常可以很快見到效果;但對於態度的問題就比較難處理,若是動機不足,可以透過激勵或是與員工面談時,找出對工作的熱情或當初投入工作時的初衷,以提升工作的動機;若是性格的問題,最好能在招聘時找到部屬性格上的優點,放在適當的崗位上,放到不對的位子上,對於彼此都是一種痛苦。

二、員工績效改善輔導
若員工的行為績效不如預期,這時候就要看他所犯的錯誤是屬於初犯還是累犯,這時所採用的方法必須有所不同。
對於初犯,要動之以情,講的是情,用得是三明治的法則來勸告及指正,找員工來時先肯定對方的努力、指出一二點錯誤、詢問對方改進之道、給予支持,畢竟是剛剛犯錯,若立即給予嚴懲,也有失比例原則。

對於累犯,就不能再像對初犯時那麼的客氣,此時應該要曉之以理,要有比較多的警告,得採用漢堡的原則來處理,當和員工面談時應先表明你對問題的關切、提出改進的要求、令對方知道可能的後果、密切督導及監控、若再犯時予以懲戒或人事處理。

三、法律議題
處理員工的問題,特別是當員工所犯的錯誤到必須請她離開公司時,必須要有事實根據並備齊證據,所有的處理過程必須要有紀錄,而且必須符合勞動法令的規範,切不可僅依個人情緒、喜好,甚或老闆意志去處理。

同時在請員工離開時,至少要有包括主管、HR、法務等功能的人一同處理,最好是二人以上,否則屆時只會讓自己及公司陷入困境。

處理員工問題,若只用簡單邏輯去處理,或是單一角度思考,對組織及個人都是危險的,後續的發展,更是無法預期,應謹慎處理。但對於道德的議題,則是建議應該嚴肅以對,嚴格看待。

(作者: 王吉達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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