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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5期電子報

第225期 電子報-做錯了,就要承認錯誤!

做錯了,就要承認錯誤!


陳明志管理思維:

最近,台灣發生了一件引起民眾撻伐的社會事件,原來是一位擁有三家公司的董事長夫人,因為把價值昂貴的私人轎車,在下班時間暫停在公車停靠區,不僅影響乘客上下車,也造成交通堵塞,結果在附近的交通警察立刻上去驅趕,並且按照交通規則開罰單告發,沒想到這位貴婦不僅不願意配合警察把車駛離,還非常不高興的對著警察大罵,說警察「故意找麻煩,不是東西」,甚至對警察一臉炫富的模樣說:「要錢是嗎?10萬元拿去」,後來記者也聯繫上她的丈夫,詢問這件事的看法,沒想到他卻回說:「我們四處在拼經濟,這種事有報導的必要嗎?不就罰錢了事嗎?...」喔!原來他們認為「有錢」、「拼經濟」就可以不守法律。

上個月去健身中心鍛鍊身體,更衣時看見一個老先生,未按照規定更換室內脫鞋,直接把球鞋穿至室內,我好意提醒他:「老先生,您不可以把球鞋直接穿進來,要先換室內脫鞋,不然會把室內地板弄髒的」,沒想到這位老先生回說:「誰說要先換室內脫鞋呀?我告訴你,我可是這兒的老會員,從來就沒人跟我說過...」喔!原來他認為「資格老」就可以不用遵守規定,想怎樣就怎樣。

在「向下管理高爾夫」有一個案例,主管在尚未瞭解事情真相前,就把部屬找來,當面指責部屬的不對,造成部屬的情緒失控,常常會看到有學員在演練時,面對情緒激動的部屬說:「你怎麼用這種說話的態度跟主管說話呢?...」喔!原來有些主管不但不想對誣賴屬下的行為負責,又可以上壓下以「權力」主導失控場面。

所謂「知恥近乎勇」,做錯並不可恥,最可悲的就是「死不認錯,狡辯耍賴」,更會讓人瞧不起,很多事只要願意面對錯誤,誠心致歉,相信大家都會給予原諒,給予改過的機會。人與人相處要學習彼此尊重,互相協助,否則自以為「有錢」、「有權」、「資格老」,就可以胡作非為,藐視他人,那可讓人貽笑大方了。身為主管,則更應該潔身自愛,自我要求,真正的「影響力」來自於對別人的幫助與提攜,絕對不是運用自己擁有的資源或權力,做為妨礙他人的「金鐘罩」,否則「金鐘罩」一旦消失,醜態必定原形畢露,不得不慎啊!

(作者: 陳明志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