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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7期電子報

第167期 電子報-媒體的責任

媒體的責任


陳明志管理思維:

常常收到朋友寄來的「健康文章」,文章中提醒大家一定要在晚上11點以前就寢,因為按照「中醫」的論點,2300到翌日0200是肝臟「排毒造血」的時刻,所以這個時候一定要躺平休息,才能讓身體重新換血,隔天才會有飽滿的精神。雖然這樣的作息安排對於忙碌的上班族而言是一種考驗,但是朋友當中也有很多人「奉為規鎳,奉行不渝」。

某日新聞,以「2300~0200養肝是錯的」為標題在報紙社會版刊登。由於與我過往的觀念有所差異,於是仔細閱讀其內容。結果內容並非闡述這個觀點的理由,而僅僅說明某某基金會會長最近出版書籍,宣導保護肝臟的消息。

這樣的媒體報導讓我對其「新聞報導目的」產生幾個猜測:(1)宣導保護肝臟的重要性(2)告訴大家快去買書(3)「微言聳聽」吸引讀者注意以刺激消費量。在我閱讀過後發現(1)內容完全沒提到這樣說法的論述,只說西醫沒證實。(2)確實是一個促銷買書的好手法,難道沒有更重要的事可以報導嗎?(3)「微言聳聽」確實讓吸引到我,但是看完內容大失所望。

現在的新聞媒體似乎已經完全違背其「存在意義」,那就是「透過報導事實真相,端正社會不良風氣」。現在的新聞只要「夠聳動」,「夠辛辣」,也不需對報導內容負責,大打「言論自由」名號,逕自發表一些「文不對題」、「斷章取義」的消息,甚至有成為打造「個人知名度」的工具,這樣的作法實在值得檢討改進。

所謂「言論自由」可以從「美國憲法」中窺得真義,「任何人具備言論自由的權利,但不具備在戲院中無故「喊失火」的權利」,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任何人雖然有「言論自由」的權利,但是如果言論自由會造成「侵犯其他人自由或造成其財產損失」的時候,這樣的權利自然消失,個人如此,媒體亦然。

新聞媒體的影響力很大,讀者如果不具判斷能力,就容易被媒體操縱想法,甚至灌輸錯誤觀念。以這件事情為例,我對這份報紙總編輯的「專業水平」提出質疑,理由如下,第一:「文不對題」,題目內容與實際內容不符,名為提出另一種觀念,實為幫出書作者造勢。第二:「不負責任」,報導一個新觀念,卻不說明其理由,容易造成讀者錯誤吸收資訊,忽略作息正常對身體健康的重要性。

俗話說:「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」,新聞媒體肩負著教育社會大眾的重要責任,更應該要在刊登前內容前審慎評估,不僅要對報導內容提出事實論述並加以負責,更應該多刊登一些提正社會風氣的報導,鼓勵大家樂觀進取,積極向上,民強才會國壯,對提升百姓的生活水平才會有實際的幫助。

(作者: 陳明志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