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專欄

第134期電子報

第134期 電子報-公平與公正

公平與公正


陳明志管理思維:

在「向下管理高爾夫課程」中,有一個探討部屬「特別請求」的案例。部屬向主管提出特別請求,希望能在下二個月每星期二、四提早十五分鐘下班,以便送獨生子參加高考(大學聯考)補習,而主管是有權視情況同意的,如果你是主管,你會如何處理呢?

處理這個問題的建議行動方案是「婉轉的駁回部屬的請求」。理由是送獨生子到補習班不屬於「偶發」、「意外」及「特殊」的事件,而是頻率高達16次的「常態性」要求,不適合以「人性化管理」的思維方式考量予以通融,這樣的作法也容易引起其他部屬提出其他請求。

課堂中常有學員對這個案例提出疑問:「主管要如何拿捏"公平性"的問題呢?因為主管難免會為了肯定或激勵部屬的表現,而給予部屬一些特別的通融,可是這樣做卻容易引起其他部屬仿效,而且一旦同意前者卻不同意後者,那麼部屬也會認為主管"不公平"啊!陳老師,好人真的難為,到底主管要如何拿捏"公平性"的問題呢?」

情與法是兩個極端,情是主觀的「刻度」,法是客觀的「制度」。如果偶爾一兩次,給部屬些許的通融、方便,乃人之常情,並不會造成因為其他部屬的攀比,而帶來騎虎難下的麻煩。所以,遇到類似這樣的事件時,最好先從「理」出發,也就是孰為「公平性」,孰為「公正性」?

「公平性」的基礎是「制度」,而制度之存在是為了使雜亂無章的問題,得到清楚一致的規範,讓大家有「規則」可以遵循。而大部分企業的問題就在於,當初制訂的制度時,有其「特定需求」的背景,不過,當「特定需求」消失或改變時,卻沒有加以修正與調整(適用性不足),以至於主管必須常常給予「特別通融」,自然容易產生不公平的現象。

至於「公正性」呢?我認為「公正性」是主管心中的「一把尺」,這把尺的「刻度」,完全在於主管的「自由心證」,這是主觀模糊的,但也是不容質疑的。在平常的管理工作上,公正性必須不抵觸制度的公平性,只要在「誠信」的基礎下,為了團隊的利益或目標著想,主管是可以善用公正性的原則對待部屬。

因此,當下次部屬認為你的管理方式「不公平」時,你應該先問自己,這是「公平性」的問題還是「公正性」的問題?如果是前者,你應該要去確認自己是否有「違背制度」的管理行為,或是肇因於制度的「適用性不足」而有調整制度的必要(而非特別通融)呢?如果是後者,你可以不必太在意,但是要去關心部屬,從溝通中發現及解決部屬真正的問題。

(作者: 陳明志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