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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期電子報【激勵溝通】

第65期 電子報【激勵溝通】<師生對話Q&A>新官上任的困擾!!

鄭自凱老師

【激勵溝通】<師生對話Q&A>新官上任的困擾!!


鄭自凱管理觀點:

<狀況>


(1)經理甲為部門新來經理,但剛開始時A、B、C等下屬都不服他,經理甲一直想爭取A、B、C的認同,A對甲的認同度稍好,B對甲的認同度一般。

(2)部屬A一年前因工作失誤,被公司給予處分。(當時甲還沒來上任)

(3)現在,B在工作中犯了錯誤,B至少要負有80%的責任,甲負有20%的責任。但是,在總經理想處分B時,經理甲表示願意承擔100%的責任,希望上司不要再追究下去,也不要處分B。

(4)A得知甲想法後,認為甲是為了拉攏B的認同,有私心、不公平。

Q:請問經理甲該怎麼做才是最正確?總經理該怎麼辦?

A:您所提出的案例非常好,以下意見,供您參考:

1.對於經理甲而言:

(1)對B在工作中犯了錯誤,有與部屬B一起扛過的擔當,這種想法是正確的;但是,不代表部屬B不必承擔過失的責任。所以,向上司請求不要追究部屬B的作法,值得商榷。

(2)部屬B的工作失誤事件,應運用下列四個步驟來面對部屬B:STEP1:自責→STEP2:治標→STEP3:治本→STEP4:追究責任,來引導部屬表現出面對錯誤的正確態度。

(3)宜將整個處理過程向上司報告,並請求上司同時處分您與部屬B。

2.對於總經理而言:

(1)對於部屬B的工作錯誤,應先著重於事的解決(治標、治本),能在處理過程起了教育的作用。

(2)如果要處分,一定要從「法理」角度,引經據典找到法源之根據;如果沒有法理基礎,則應用告誡的方式,予以警告。

(3)無論處分或警告,不能只對部屬B,也應包括經理甲,同時,在兩人面前要責難經理甲,比責難部屬B還多。

(作者: 鄭自凱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