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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期電子報

第43期 電子報-標準要簡單!!

王宇老師

標準要簡單!!


王宇管理點心坊:

在北京被超速探頭(台灣用語:測速照相)罰過2次,一次是因為限速70公里/小時的地方開到了80公里;一次是限速100,我開到了120。我發誓絕不是故意開快車,挑戰超速攝像探頭,而是標準不同使然。北京的限速的標準有很多,快者120公里,慢者30公里,中間40、50、60、70、80、90、100、110公里都有,幾乎每個街道都有不同的限速標準,稍不注意就會馬失前蹄!

我第一次被罰的經過是:我在二環路上開80公里(二環路時速上限),剛剛轉到和它一樣寬敞的大路上,心想不超過80就應該沒有問題,誰知道這裡標準變成了70 ,所以超了,被罰,活該!第二次在某一條高速公路上,開到120(因為機場高速公路限速120),超了20公里,因為此路非彼路也,它卻限速是100,又被罰,都怪自己不長眼睛,腦袋裡沒有裝雷達。

今年春節前往新(紐)西蘭旅遊,在HERTZ租了汽車開,開始擔心不適應右舵左行,人生車生地不熟。誰知道到了那邊所有的顧慮全消,最主要的原因是新(紐)西蘭全國的速度標準只有兩個:城市、村莊等有人居住的地方限速50公里;Highway\Freeway\Motorway限速100公里。只要記住這兩個標準就不必擔心超速了,所以我們開了十幾天的車也沒有吃過一張罰單呀!!

當企業內部在制定標準或罰則時,是否也應該記得這個原則呢?標準太多,讓人無所適從,甚至混淆不清;員工犯了錯還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違反了哪一條規定。所以大的原則把握好了,標準能越簡扼越好(KISS:Keep it simple & specific)!不光是員工容易明白,管理成本也跟著大大地降低了。

(作者: 王宇,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