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7期電子報
第777期 電子報-法、理、情
法、理、情
蘇佳民佳言佳茗:
前陣子,我為某企業教授《向下管理高爾夫
1.考驗幹部對權限行使的能力
2.給予幹部更多的決策自主權
3.使幹部獲得更多的成就感
課程中,有位主管提出了一個問題:
「老師,疫情之後,居家上班(Work From Home、WFH)成為潮流,但因為各部門工作型態不同,公司沒有統一規範,而是授權主管自行決定。我該怎麼跟員工說明處理原則呢?」
這個問題一拋出,立刻引起學員們熱烈討論。大家都覺得,這是檢驗主管能否善用授權、能否凝聚部屬信任的關鍵時刻。
我建議運用「原則、作法、態度」三層次說法:
一、先說「原則」:建立信任與公平感
主管開場時,不是單純「宣布規定」,而是要讓員工理解背後的出發點:
「公司授權我們自行決定居家上班的方式,我希望這個原則能兼顧三件事:部門的工作效率、每位同仁的生活彈性,以及整體的公平性。」
這樣員工會知道,規則不是主管的個人喜好,而是基於部門需求與公平性考量。
二、再說「作法」:明確但不僵化
具體規範要清楚,但也要保留彈性。例如:
.申請機制:必須事前申請,說明原因、工作項目與進度。
.適用情況:如身體輕微不適避免傳染、行動不便且仍可工作、臨時家務等。
.不適用情況:如需要長期照顧家人、無法工作的情況,應改用其他假別。
之後,有一位學員就在部門會議上,邀請所屬同仁一起討論並訂定「部門內居家上班行為準則」(Code of Conduct)。因為員工參與其中,不僅提高認同感,也讓申請次數在一個月內大幅下降。
三、最後說「態度」:鼓勵主動溝通與責任感
主管要強調:
1.居家上班是基於信任,而不是單純的福利。
2.鼓勵員工主動表達需求與困難。
3.願意傾聽與調整,但大家要共同維持團隊運作品質。
另有位主管分享,他不只是「核准或不核准」,還會趁機了解員工真正的原因,甚至引導他們善用公司的員工協助方案(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、EAP)。這讓居家上班不再只是「行政程序」,而是轉化為主管展現關懷與領導的契機。
站在「法」的授權下,透過部屬的參與,讓「理」更合理、更公平,於是「情」也就更符合人性需求,三者自然平衡,這正是授權的價值:既展現承上啟下的領導能力,也不負於公司對主管的信任。反過來說,如果主管連這樣的授權都處理得雞飛狗跳,那公司高層也該有「寧缺勿濫」的覺悟。
(作者: 蘇佳民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
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
若您對此文章有想與蘇佳民老師了解的,請點擊下方E-mail。
justin@vitalic.com.tw
管理高爾夫教育基金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