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專欄

第336期電子報

第336期 電子報-愛護還是護短

王宇老師

愛護還是護短


王宇管理點心坊:

在橫向管理高爾夫實戰訓練中,有這樣一個案例:你是公司內某部門經理,銷售部陳經理與你在級別上相同,你有一位部屬 A君,在業務上也會和陳經理有聯繫。一天你遠遠的聽見部屬與陳經理發生了爭吵,聲音越來越大,於是你走上前去一問究竟。爭吵的起因在於 A君給陳經理提供了一份資料不對的報表所引起,陳經理批評 A君辦事不認真,誰知 A君大聲反擊,抨擊陳經理的「個性」,爭吵就愈演愈烈。此時你站在兩個人的旁邊,接下來的選擇是什麼呢?老師給出的選項有如下的五個行動方案:

A.向陳經理致歉,並建議他們雙方能夠心平氣和,才有助於解決事情。
B.請A君暫時先離開,你向陳經理致歉並委婉地詢問她的期望。
C.指出陳經理及A君雙方的不對,並建議互讓一步,才有助於解決事情。
D.向陳經理致歉,並請陳經理先離開。
E.向陳經理致歉,並指出A君不對之處,要求他向陳經理致歉。

從我多年授課活動的統計來看,大約有80%的學員會選擇「B.請A君暫時先離開,你向陳經理致歉並委婉地詢問她的期望」。問其理由,有的說:「是我的部下錯了,我有責任,所以我道歉,而且一個人道歉了也就夠了。」然後我再問:「那麼你讓 A君走的話,他走還是不走?」學員答道:「當然走了!」我問:「為什麼?」學員答道:「我是他領導啊,他當讓要聽話,必須走啊。」我繼續詢問:「那麼陳經理會不會就這樣讓 A君離開?」學生們往往就陷入了思考,如果把自己換位到陳經理的角度思考,恐怕誰在被對方部門的下屬罵過之後,不會在對方沒有歉意的情況下讓他離開的。

這時,我請選擇自己道歉也讓部下道歉的學生發言,他們的選擇理由很簡單:「誰罵人了誰就要道歉,這是原則問題。」這個道理貌似簡單,但是知道的人做起來不難,不知道的人根本就意識不到問題有多麼嚴重,因為在人際交往中,你做的事情再有道理,不過只要你口出穢語、罵人,那麼他人就可以抓住人身攻擊這一點與你翻臉。但是,選擇讓 A君離開的學員(稱之為反方)馬上問:「那要是 A君不道歉呢?」讓 A君道歉的學員(稱之為正方)說:「那也要讓他為自己的罵人行為道歉。」反方問:「那他就是不道歉呢?」正方說:「你剛才不還說你是他領導呢?他一定聽你的話嗎?」反方說:「讓他走當然聽,讓他道歉他一定不會聽的。」大家聽後不禁哈哈大笑!

我再從另個角度提出:「如果你是A君,沒有經理介入這件事,那麼接下來你會怎樣處理?」這個問題詢問學員的意見。大約有80%的學員者的回答是,為剛才的言詞不當向陳經理道歉,平息他的不滿,好回到解決資料提供的問題。只有約20%的學員轉身就走或是繼續與陳經理爭吵。

《論語》有說:司馬牛憂曰:「人皆有兄弟,我獨亡。」子夏曰:「商聞之矣:死生有命,富貴在天。君子敬而無失,與人恭而有禮,四海之內,皆兄弟也。君子何患乎無兄弟也?」意思是:司馬牛憂愁地說:「別人都有兄弟,唯獨我沒有。」子夏說:「我聽說過:死生有命,富貴在天,君子只要對待所做的事情嚴肅認真,不出差錯,對人恭敬而合乎於禮的規定,那麼,天下人就都是自己的兄弟了。君子何愁沒有兄弟呢?」案例中的管理者為什麼有必要主動走進他們之間,主要是因為部屬A君沒有做好「敬而無失,與人恭而有禮」的規矩,失去了對同僚、對部屬的規矩,那在公司裡就沒有兄弟,只有敵人了。

從我跟學員間的互動討論中可發現,人們都有趨利避害的傾向,也就是抓住兩害取其輕,兩利取其重的原則。所以在「讓A君先離開」和「要求A君跟你一起向陳經理道歉」兩個行動間,何者利多害輕呢?愛之深責之切,愛護部屬不等於為部屬掩護其短處,給A君「現場、現地、現時」及時教育的機會,會比事後跟他說大道理震撼多了。

(作者: 王宇,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