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專欄

第170期電子報

第170期 電子報-透過中層主管的轉化〜不滿意,但是可以理解與接受

透過中層主管的轉化〜不滿意,但是可以理解與接受


陳明志管理思維:

在「向下管理高爾夫」有一個案例提到,公司實施的「下午茶制度」(每天下午三點到四點,員工可以暫時放下手邊工作,去餐廳或休息室休息。),這個制度一直頗受大家的歡迎,但是最近公司高層因為某些因素,決定暫停這項制度,並要求主管向部屬宣達。

有少部分的學員處理這個事件的做法是「以書面通知大家,說明要執行這項規定的理由。」,而多數的學員會選擇的對策,與講師要建議的是一致的,也就是「說明你瞭解部屬在聽到取消的決定時,有不能適應或不同意之處,但也說明要執行這項規定的理由。」這兩者的共同點都有「說明要執行這項規定的理由」,不過方法上卻有差異,前者採取"書面”,後者採取"口頭";前者只說明為什麼要改變的理由,後者先描述部屬聽到這項改變時,會有不能適應或不同意之處。」

公司取消「下午茶制度」已是勢在必行,但是為什麼不直接公佈實施,反而要求主管向部屬宣達呢?因為:

1.高層利用這種機會來考驗中層主管的「轉化力」,如果這樣的事,都搞到雞飛狗跳的話,那麼以小窺大,就證明這群幹部「承上啟下」的能力太差了。所以對使用書面方式向部屬傳達的主管,請好好想想,這跟公司一紙行政命令又有何不同?幹部存在的作用為何?

2.想讓員工感受到過程的尊重,至少能達到「雖不滿意,但是還是可以理解與接受的。」的結果,而不是私底下怨聲載道的說:「公司當然可以這麼做,但是連說明一下都沒有,也太不尊重人了!」如果一開始時少了份「同理心」,只是說公司取消這個制度的理由,那就要問,員工的接受度高嗎?

所以,這個案例主要是提醒大家,在宣導不受到員工歡迎的政策時,主管不能只是擔任「傳聲筒」的角色,把面對部屬「不滿意且不接受規定」的責任推卸給公司(或上司)。主管必須擔負起「轉化」的責任,除了站在部屬的立場表達對部屬的「理解」外,更應該透過「說明與溝通」,讓部屬能清楚知道公司規定的用意,作為公司(或上司)和部屬之間溝通的橋樑。

個人過去在企業擔任業務主管時期,也曾經發生過類似事情。我的幹部某天來跟我報告,想利用最近的假期辦理「員工旅遊」以鼓舞團隊士氣,希望我能贊助旅遊經費,我回覆說最近公司正在進行「業務競賽」,希望能把這個旅遊活動辦在競賽結束後,這樣做即可以完成工作目標,又可以作為競賽後的獎勵,一舉數得。

結果,我的幹部並沒有盡到「轉化」的責任,只傳達給部屬說「主管不准,等競賽完成後再說」,後來部屬間開始「議論紛紛」,說我是一個「小氣」的主管,只談業績,不關心部屬…..等等。

在一次公開的會議場合,我跟所有部屬說明我的「真正想法」之後,我找這位幹部進行機會教育。我跟他說:「第一,下次有任何計畫需要我的支持或協助時,請先跟我溝通商量,不要在事情尚未成熟時就發佈訊息,以免讓自己開空頭支票、進退兩難,影響主管的威信。第二,如果真的碰到與上司意見不同,應該誠實的把上司的意見告訴部屬,不能只是把責任推給上司。第三,這件事在處理上還有轉寰的餘地,你可以跟部屬說,我們最近可以先辦個聚餐,等到業務競賽結束後,主管會贊助大家去旅遊,成績愈好,補助愈多,甚至可以完全免費,然後擬定激勵辦法以鼓舞士氣。」

幹部在聽完我的建議之後,點點頭有所收穫,也知道團隊士氣的凝聚首先要做到「上下一心」,要做到「上下一心」,中間幹部「轉化角色」的扮演就非常重要,因為「主管、幹部、部屬」在處理事情上角度各有不同,如果部屬看的角度是「點」,那幹部看的角度就是「線」,那主管看的角度就是綜觀全局的「面」了,中層幹部因為擔任「承上起下」的角色,所以在瞭解上司真正的意圖後,應該先思考如何把話「說清楚」,而能夠讓團隊績效在更和諧的前提下,繼續提升突破。

(作者: 陳明志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