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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5期電子報【人才招聘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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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5期 電子報【人才招聘】內舉不避親,外舉不避仇

王吉達  老師

【人才招聘】內舉不避親,外舉不避仇


王吉達吉言吉語:

2018年台灣的新聞報導,立委的女婿擔任駐外代表的機要秘書,引發爭議。以前我在企業任職HR主管時,公司正在招聘IT主管,有某位副總推薦他過去的部屬,曾經在其他企業擔任過IT主管,條件、資格相當,同一時間,也有另一位候選人,條件資格都符合。後來基於公司有計畫導入大型系統,考量專業之外,快速融入組織也重要,就任用了副總推薦的人選。後來證明,此人確實適合擔任此項職務。

在《呂氏春秋.去私》當中提到:晉平公問祁黃羊:「南陽縣缺個縣令,你看,誰可以擔任這個職務?」祁黃羊毫不遲疑地回答:「派解狐去,他可以勝任。」平公驚奇地問:「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嗎?」祁黃羊回答:「國君問我誰可以勝任縣令職務,並沒有問誰是我的仇人。」於是,晉平公就委任解狐做南陽縣令。果然,解狐勵精圖治,一掃弊政,百姓讚不絕口。

不久,晉平公又問祁黃羊:「現在朝廷缺少法官,你看,誰可以去擔任?」祁黃羊回答:「祁午何以勝任。」平公又奇怪地問:「祁午不是你的兒子嗎?你推舉他,不怕別人說閒話?」祁黃羊答道:「國君問我誰可以勝任法官,並沒有問祁午是不是我的兒子。」祁午當了法官,執法如山,除害興利,舉國一片讚揚。孔子聽說,高興地贊道:「好,祁黃羊推舉人才,外舉不避私人嫌隙,內舉不避親子之嫌,真是大公無私啊!」

事實上,在現今的社會中,處處都存在著「關係」,重點在於你怎麼看待「關係」。因此,有的人為了避免落人口實,凡是親近的人一概不用,即使此人條件非常符合該職位;有人是只要是親近的人,一律優先考慮。

《橫向管理高爾夫的狀況13,有這樣的案例:
技術開發部老李是你多年的好友,也是大學的同窗。最近你的部門有項職缺,老李向你極力推薦他的遠親,這項職務與老李的職務有業務往來的關係,不過公司卻只有限制近親不予以晉用的規定。經過你的面試後,你覺得,此人的能力條件都符合要求。接下來,你會:

行動方案:
A.既然有業務往來,又礙於是親戚關係,為避免瓜田李下,儘管能力條件吻合,你只好放棄。
B.將此職務的工作內容做局部調整,排除業務往來的關係後才聘用他。
C.與老李商量如何規避業務的利益關係,你們達成共識後才聘用他。
D.聘用他,因為你認為這項擔心,基本上是多餘的。
E.聘用他,讓他擔任另一個不涉及與老李有業務往來的職位。

從法理(規定)來看,他是遠親不是近親,合法;你面試後覺得,他的能力條件都符合要求,合理,所以這個案例我們建議採取D的行動,至於ABCE則都是矯枉過正的做法。

舉薦人才重點應該放在能否為組織所用,很多企業非常喜歡使用內部推薦這個管道,因為他有成本低,周期短,品質高的優點。特別是,這些人選經過推薦人的篩選,條件基本已經符合了,再加上有認識的人在公司內部上班,對企業有一定程度的認識,工作上手速度快,留任率較高,而且工作績效相對較佳。

在《韓非子.說疑》中,談到治天下要賞罰得當,舉了許多負面的例子之後,說聖明的君王做法不同:聖明的帝王或君主就不是這樣,舉拔人才,對內不避諱自己的親人,對外不嫌棄自己的仇人。有良好的表現就任用,表現得不好就懲罰。所以賢德善良的人都能順利被任用,而違法邪惡的人都黜退。這樣的措施才能使天下諸侯臣服。

倘若親近或是有關係的人不能用,那麼這些企業透過內部員工所推薦的人,也就統統不適任了?但事實證明並非如此,顯然用人唯才,才是重點。因此,雖說內舉不避親,但更重要的是能證明是有相關專長的人,才能服人。

(作者: 王吉達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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