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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8期電子報【督導查核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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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8期 電子報【督導查核】領導者的擔當~自責擺最先,追責擺最後

鄭自凱  老師

【督導查核】領導者的擔當~自責擺最先,追責擺最後


鄭自凱管理觀點:

台灣新冠肺炎2021年1月12日新增2例本土病例,為北部某醫院的醫師及其護士女友,是台灣首例的醫護染疫。對此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~衛福部長陳時中於當天下午直播的記者會回答記者詢問時表示,當務之急是對這家醫院採取分艙分流,迅速疫調、匡列檢驗對象等防治工作,而不是追究責任。不過,前衛生署(現衛生署已改名為衛生福利部)署長楊志良卻在電視節目上指出,染疫醫師當時應立即通報,但他警覺性不足,沒有主動實行防疫SOP,「假如我是院長,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他開除」。

從面臨重大過失的事件,能看出這兩位主管台灣醫衛事務的前後任領導者的差別~一個在解決問題,以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為先;一個是在擴大問題,以懲罰員工為先。這也讓我不禁想起,在《向下管理高爾夫狀況2.「處理部屬重大的工作過失」的單元,我設計了一個案例及行動方案選項,如下:

邱顯斌犯了一件很緊要的錯誤,這件事可能要公司花費數十萬元才可彌補他的愚行。當你發現他的錯誤時,你應該:
行動方案:
A.指出他這次錯誤的嚴重性以及所應負的責任,詢問他犯錯的經過,確認屬於所造成的原因,與他探討降低損失的補救措施與治本的方案;等事件處理過後,明確地向上司提出你與他所應負的責任。
B.向他表示這次錯誤你的疏失之處,但也指出他所應負的責任。及時地採取懲罰的措施(如:記過…),以遏止再發生類似問題的可能性;同時向上司提出你的自請處分。
C.指出他粗心大意的個性,以至於所造成這樣的錯誤;針對如何改進他個性上的缺失,與他建立後續的行動方案;等事件處理過後,明確地向上司提出你與他所應負的責任。
D.向他表示這次錯誤你的疏失之處,詢問他的看法;你與他一起探討補救措施及改進方案;等事件處理過後,明確地向上司提出你與他所應負的責任。
E.詢問他這次錯誤的看法,指出你的擔心及表明你有督導不當的責任,瞭解這件事情的來 龍去脈,針對可能帶來損失的部分,與他商討補救的措施及改進方案;等事件處理過後,明確地向上司提出你的自請處分。

這五個選項是「當下+事後」的行動差異:
※當下有兩派:一派認為當下應該先指出部屬應負的責任或是處罰他;另一派則是當下應該先指出自己的疏失處或是督導不當的責任。
※事後向上司的也有兩派:一派是提出你與部屬應負的責任;一派則是提出你的自請處分。

根據統計,這個案例經過小組討論後,海峽兩岸約有八成左右的小組做出了不當的決策,其中以A和E居多。前者是指出部屬應負的責任,加上事後提出你與部屬應負的責任。後者是指出自己督導不當的責任,加上事後提出自請處分。

我一般會繼續詢問前者:「如果邱顯斌回應你:『這也不光是我一個人的問題,難道你一點都沒有責任嗎?』這時你會怎麼說?」也會詢問後者:「如果上司問你:『你願意主動的自請處分,很好。但是,怎麼沒有看到邱顯斌提出的自請處分?你找他談過這方面的責任嗎?』此時你要怎麼說?」

大事難事看擔當,逆境順境看襟度;臨喜臨怒看涵養,群行群止看識見。處理部屬重大工作過失的事件,一定要把握好「自責→治標→治本→追責」的四個步驟,自責擺最先,追責擺最後,才是做為領導者該有的擔當、襟度、涵養及識見。

回到漫延全球已超過一年,帶給無數國家災難的新冠肺炎這件事,相信很多人的想法跟我是一樣的,台灣人真的福氣啦,用對了領導者及防疫團隊,使台灣成為世界罕見的世外桃源島,由衷感謝他們的無私、無畏的奉獻。

(作者: 鄭自凱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創辦人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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