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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6期電子報【領導風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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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6期 電子報【領導風格】促成下屬好好共事,真的不容易?

蘇佳民  老師

【領導風格】促成下屬好好共事,真的不容易?


蘇佳民佳言佳茗:

日前(2023年2月15日)台灣某報紙副刊,有一篇短篇小說《回聲》裡面描述了一個工作場景,摘要如下(全文可參見:https://art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567111) :
幾個月前他從公司辭職。起因是這樣,他與同部門一個向來不對盤的同事,被指派負責一個跨公司的年度大型活動,原本兩人將各自職權分配清楚也就罷了,但多事的主管似乎有意要藉此改善他們關係,便明裡暗裡安排兩人一起做事。對方表面上釋出善意,但各處仍不斷刁難,拉幫結黨地排擠他,搞得他精神耗弱。總算來到活動前一夜,才發現那人將錯誤的檔案交給廠商輸出活動背板,最終只得把背板撤掉,留下空蕩蕩的舞台。
這種低級錯誤,公司必要找一個人來承擔責任,大主管便在全部門會議上質問事發經過。他將過程如實說出,然而對方竟公然說謊,三分真七分假,將責任全推到他身上。其餘同事因為素來與那人交情較好,雖然未指責他,卻也順著那人邏輯說下去。這事原本仍有許多方式可以挽救,但他看著那人說話的嘴臉,竟一時之間理智斷線。回過神來,發現自己已經壓著那人後腦勺,往會議桌上猛按,而身邊眾人拉著他肩膀手臂,試圖阻止。
後來,小說中的男主角(他)為他的衝動付出代價,他付十萬元和解金給對方,也向公司提交辭呈,離開了公司。

這位男主角的主管好心卻變壞事,他疏忽了什麼?如果您是這位主管,我們可以怎麼做,避免同樣的遺憾再次發生?

1.確認雙方能力與意願:
首先,您必須確認這兩個人對於這項跨公司的年度大型活動的能力程度,一般而言,如此重要的任務,您不會找一個能力不足的部屬來負責或是想藉此來培育該部屬能力,那是有風險的,且您明知道這兩個人關係「一般般」,甚至是「不太合」,故,想透過讓他們兩個人一起共事來改善他們的關係,必須先確認雙方的意願,因為在意願「不定」的狀況下,出於好意的任務指派,可能只是您的一廂情願,極容易發生小說中的情節,兩人關係沒改善,反而造成共事過程中更多的不愉快。

2.採用合適的領導風格:
當您確定雙方共事的意願後,接下來,為了確保任務可以順利達成、關係可以真的改善,並避免故事中某一方的不友善行為,甚至欺上瞞下、爭功諉過的情況發生,這時您必須對雙方採用合適的領導風格與作為。在《向下管理高爾夫的課程中,課程創始人鄭自凱老師參考了心理學家費德勒(F. Fiedler)於1962年提出的「有效領導的權變模式(Contingency model of leadership effectiveness)」,設計了一份領導風格測驗(T-P Test),透過二個構面(T:任務導向、P:人際導向)的衡量,並區分為下列四種領導風格的類型,簡述如下:



從小說的描述看來,這位主管似乎採取了「授權型」(低度的人際導向、低度的任務導向)的領導風格,這是不合適的。因在任務初期,兩位部屬實際合作的能力狀況「不明」,三方關係(包含您)處於一個調適、磨合的階段,故,在此階段,建議先採取「督導型」(高度的人際導向、高度的任務導向);之後,若任務逐漸穩定、兩位部屬關係也漸漸改善,就可以逐步調整成「參與型」(高度的人際導向、低度的任務導向),若任務達到,甚至超越預期目標、關係也達到期待狀態時,才可以採用「授權型」,放手讓他們自己去完成該任務。

3.獎懲的公平性:
即便一開始就採取了「授權型」領導風格,也不等於卸責或放任,適時的監督、控制與反饋是必要的,即使,過程中還是不幸發生了故事中的情節(對方表面上釋出善意,但…),身為主管的您,就可以即時進行該員工問題行為的處理、勸告或警告。倘若最後,還是發生的如此大的失誤,大主管在追究相關責任時,您更能清楚地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,以及責任歸屬、懲處的建議,避免員工情緒失控或誤殺了員工。

品管大師戴明(W. Edwards Deming)說的:「領導者的任務是創造一個可以讓他的同仁樂在工作,發揮他們的才能和潛力環境。」他更說出:「對戴明而言,一位領導者就是一位永遠的學習者,經常致力於改善同仁之間相互運作的條件。」因此,當主管願意朝向這個方向去努力時,別忘了是需先徵詢員工的意願後,視情境、狀況來引導、觀察員工間的互動,並能彈性運用合適的領導風格與作為(方法)。

促成部屬好好的共事與合作,真的需要您的「用心」與「用力」!

(作者: 蘇佳民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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