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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3期電子報【企業文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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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3期 電子報【企業文化】吞忍八年的侯課長

王吉達  老師

【企業文化】吞忍八年的侯課長


王吉達吉言吉語:

九年前,老馬是公司負責國內市場的業務副總。

有一天,財務部會計課侯課長對馬副總的一筆國外差旅報銷向直屬上司(財務部王部長)提出質疑,認為有虛報之嫌,王部長請他向馬副總交涉,不過,老馬聽了之後跟他說,會跟王部長說明。後來,王部長直接核批了這筆報銷。

一年後,老馬升任CEO,他擔任企管顧問的陳姓好友在某管理雜誌發表文章,指出這個會計課長處理馬業務副總這筆報銷的種種不妥。馬總影印這篇文章並寫了一張memo 紙條給王部長(直屬上司是財務長CFO):「請部長一閱,並說明之」。原來年年都給侯課長年終考績「優等」的王部長,這次給他打了「丙等」。隔一年,侯課長被調為部長助理(非主管職),到王部長跟著老馬一起離職為止,八年來侯的考績不是乙等就是丙等,不過,侯卻因此練出一身吞忍的好功夫。

看完這一小段故事,發現幾個現象,首先,這位王部長的問題不小;

1.聽命行事,不顧專業
當侯課長對馬副總的報銷產生質疑,請侯課長向馬副總交涉,這點我認為沒有甚麼問題,但是當馬副總來向王部長說明時,沒有站穩立場並指出不妥之處,反而聽從馬副總直接核批,罔顧財務會計的專業。

2.有阿諛奉承、揣摩上意之嫌
當升任CEO的馬副總,看到雜誌文章對於會計課長處理報銷的批評後,就下條子給王部長請他說明,而王部長不先徵詢CEO的用意,持續罔顧專業,揣摩上意,將紙條解讀為CEO對侯課長的批評,不顧侯課長的表現及過往的記錄,將長年考評為優等的侯課長,當年的考核評為丙等。

3.不尊重直屬上司
既然王部長上面還有CFO,如果王部長認為當時的馬副總的報銷以及後來成為時CEO下的條子有不妥或不明白之處,在向馬先生說明沒有得到正面的結果時,應該尋求CFO的協助,而不是接受這樣的安排,明顯不尊重CFO。

另外,這位CEO的問題在於不遵守規定,卻以職權迫使部屬接受他的不當行為,碰巧碰上不堅持立場的王部長,讓他的企圖得以完成;再者,他也不尊重組織倫理,在看到朋友指出他的下屬侯課長處理他當時那筆報銷的種種不妥時,不但沒有反省自己的行為,找CFO諮詢該如何處理,卻直接交辦給王部長,再加上王部長的揣摩上意,導致侯課長阻止不當報銷的行為沒有得到讚賞,反而在事發隔年受到處罰(考績打為丙等),甚至被調離主管職。

整個事件中,CFO和侯課長算是比較無辜的兩位,但也還是有值得改進之處:

1.侯課長
站在專業的立場,對當時馬副總的不當報銷提出質疑,確實值得嘉許,但對於王部長核批的行為卻沒有持續提出質疑。另外,面對多年年終考核「優等」卻莫名的考核被打「丙等」,接著又被調離主管職,且連續八年考績不是乙等就是丙等,也沒有提出任何反駁,似乎也暗示自己承認當初的作法錯誤?

2.CFO
對於多年年終考核「優等」的下屬,突然考核被打成「丙等」,而且接下來連續八年不是乙等就是丙等,卻沒有進一步找王部長或侯課長了解原因;另外,不知道是CFO反應遲鈍或是閱讀太少,還是刻意迴避,若馬副總的行為在雜誌被揭露,他也可以主動找王部長、侯課長了解事情的真偽及經過,進一步對CEO給出適當的建議,也不致造成侯課長遭受不平的待遇。

從上看來,這家公司的文化有幾個值得思考的地方:

1.賞惡罰善。
對於不當行為提出質疑,不但沒有得到鼓勵,卻受到處罰,長此以往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。

2.隱匿不報。
對於其他部門主管違反規定的事情,不向直屬上級報告尋求支援,卻刻意隱匿問題私相授受。

3.表面文化。
為了組織的和諧,上司即使輾轉得知問題或發現不合理之處卻不處理,而個人對於不公平的對待,也不會出面爭取,甚至隱忍九年。

除非上司做的事情是不合法、不道德的,或是明顯地威脅到你、你的部屬或組織本身的利益,否則,你還是應該與他同舟共濟。但對侯課長來說,馬副總及王部長這樣的行為確實不妥時,可以運用向上管理高爾夫課程中「如何避免上司做錯誤決策」的六個行動步驟:

1.必須確認上司的決策是真正的錯誤。不是個人喜好,而是上司的行為違反公司制度、法律規定。

2.摸清上司這項決策的目的。事出必有因,多方的了解上司做這決定的目的。

3.儘可能準備好的問題,向上司請教。儘量以開放性的問題請教上司,而不是以是非、對錯的方式詢問甚至指責的方式和上司交流。

4.在提問過程,間接取的上司的認可。透過提問,讓上司發現問題,或是看到自己的盲點。

5.提出其他的替代方案,與上司討論。如果上司接受你的觀點,或是發現了自己的錯誤,我們一定要有替代方案減少損失。

6.無論說服與否,以最大的熱忱協助上司。這是份內工作,我們當然要盡全力執行,但若說服失敗,也要讓損失降到最低。

建議侯課長,若再聽到「我會向你主管說明」這句話時,除了持續追蹤這件事情的發展,還是要站在專業的立場向上司表達不妥之處。如果上司承認錯誤,接受建議,從此不再犯類似錯誤,事情就此結束。但若這樣的事件持續發酵,已經威脅到個人的發展(利益),侯課長就應該思考在這家公司繼續發展的可能性。

人非聖賢孰能無過,上司也會犯錯,若員工發現公司或上司正走在錯誤的道路上,應該先按正常的管道、程序反映,而公司及上司也應該以開放的態度,面對員工提出的問題,勇於承擔過錯、改善問題,企業才能不斷的進步。

(作者: 王吉達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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