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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0期電子報【衝突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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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0期 電子報【衝突管理】從衝突管理理論談「藍白合」

黃同慶  老師

【衝突管理】從衝突管理理論談「藍白合」


黃同慶慶聲若響:

前陣子,「藍白合」的新聞一直佔據著媒體版面。日前,國民黨和民眾黨的第一次協商中,國民黨提出了「民主初選」,而民眾黨則提出了「民調」,用來決定誰擔任正副候選人。因為在這個議題上的分歧,雙方無法達成一致,導致第一次協商破局,我不知道兩黨未來是否真能達成合作,但我想利用《橫向管理高爾夫中的衝突管理理論,試論兩黨合作的可能性,以及要如何促成合作。

在衝突情境中,我們通常考慮兩個因素,即是否需要給予對方支持,以及這個問題是否值得堅持,從「合作、妥協、順從、支配、逃避」五種方式中來選擇出合適的策略及行動。目前的情況顯示,兩個政黨分別單打獨鬥都難以擊敗民進黨,唯有透過合作才有一定的可能性。

《橫向管理高爾夫》提到,適用於「合作」的情況有六種:
1.問題很複雜。
2.需要結合觀念才能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。
3.需要別人的投入。
4.有足夠的時間解決問題。
5.單獨無法解決問題。
6.需要共同擁有的資源來解決共同問題。

以此,我認為至少有以下六個條件需要滿足,才能達成真正的「藍白合」:

1.共同目標:
雙方首先需要確保他們在關鍵問題上擁有共同的目標,這是合作的基礎,協商和合作都必須基於這一點展開。

2.展現彈性:
雙方需要展現彈性,願意妥協並調整自己的立場,以滿足對方的需求。然而,面對藍營內部的意見分歧,實現彈性可能具有挑戰性,這將考驗藍營領導者的能力。

3.公平分配:
確保合作協議中資源、權力和好處的分配是公平的,這可以減少不平等感和摩擦,真正的合作不應該僅僅是為解決當前問題而存在,應該具有長期視角,否則真正合作成功的那天就是分裂的開始。

4.信任建立:
信任是合作的基礎,建立開放和誠實的溝通渠道,使雙方能夠分享立場和理解對方觀點,並且運用條約制約讓雙方遵守共同協議。

5.授權調解:
若能夠找到一位受雙方信任且具有影響力的中立調解者,可以協助雙方達成共識,進一步順利進行合作,否則就要給予負責協商者高度授權。

6.外部壓力:
若選民或公眾壓力有極大要求或發生某些重大事件迫使雙方合作,這些外部的壓力元素可以促使雙方被迫採取表面的合作。

若上述六個條件都能夠滿足,那藍營就能放棄「民主初選」各佔一半的主張,白營也不再堅持「全民調」的主張,藍白營一起創造雙方都可接受的方案,攜手達到打贏選戰的共同目標。所以,我看第一次協商就因為方法談不攏而破局,那代表雙方要滿足上述六個條件還有很大距離。因此,我大膽預測,雙方合作機率極低,頂多是在外部壓力或重大突發事件的逼迫下不得不的表面性合作,但那或許反倒是災難的開始。

(作者: 黃同慶,建元顧問/管理高爾夫訓練中心專任講師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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